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界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两个:
1.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,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,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;反之,则为小规模纳税人。对于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,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;反之,则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2.财务制度健全的为一般纳税人;反之,则为小规模纳税人。
最关键的是财务制度是否健全。
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需要,建议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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